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為進一步規范互聯網診療活動,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,發布了《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征求意見稿》),正式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此舉標志著我國互聯網醫療在經歷了快速發展后,正步入精細化、規范化監管的新階段,其中,網絡安全與服務質量管理成為重中之重。
《征求意見稿》內容詳實,涵蓋了對互聯網診療機構、人員、業務、質量安全等多方面的監管要求。核心要點聚焦于以下幾個方面:
一、強化主體責任,明確準入與執業規范
文件明確,互聯網診療服務必須由取得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的醫療機構提供,確保服務主體的合法性與專業性。醫務人員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應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質,并進行實名認證。強調醫療機構作為責任主體,必須對所提供的互聯網診療服務全面負責。
二、嚴守安全底線,構筑可靠“互聯網安全服務”屏障
網絡安全與數據保護是《征求意見稿》突出的重點。文件要求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應建立網絡安全、數據安全、個人信息保護、隱私保護等制度,具備與所開展服務相匹配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。服務過程中產生的數據全程留痕、可追溯,關鍵過程如電子處方、藥品配送等需重點監管,確保診療行為和數據傳輸的安全、可靠,防止信息泄露、篡改和丟失。這為患者隱私和醫療數據安全構筑了堅實的制度與技術防線。
三、聚焦服務質量,確保線上線下一體化同質管理
為確保互聯網診療的醫療質量不亞于實體醫療機構,《征求意見稿》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。要求建立互聯網診療質量管理體系,對在線處方、復診判斷、病歷書寫等進行規范。特別強調了“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”,要求處方必須由接診醫師本人開具,并經藥師審核,確保診療過程的嚴肅性與準確性。文件鼓勵省級監管平臺與醫療機構信息系統對接,實現實時監管,推動線上線下服務質量一體化。
四、細化監管職責,構建多方協同監管體系
《征求意見稿》明確了國家衛健委、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以及各級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。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需建立省級互聯網診療監管平臺,對轄區內機構的互聯網診療活動進行實時監管。通過強化事中事后監管、建立信用記錄、完善退出機制等方式,形成有效的監管閉環。
此次公開征求意見,體現了監管部門在鼓勵創新的審慎規范、防范風險的清晰思路。將“互聯網安全服務”理念深度融入診療全過程,旨在引導行業從追求規模速度轉向注重質量安全健康發展。預計細則正式出臺后,將有力清除行業亂象,為患者提供更安全、便捷、優質的線上醫療服務,同時也為合規經營的互聯網醫療企業創造更公平、清晰的發展環境。公眾可通過指定渠道反饋意見,共同參與這一重要行業規則的完善。